一句话形容乔布斯(用一句话形容乔布斯)

乔布斯:改变世界的力量

乔布斯在年斯坦福毕业典礼上讲了三个故事,其中有一个是关于死亡的,他说他每天早上照镜子,问自己:&#;如果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,我还愿意做我今天要做的事情吗?&#;这句话后来被无数人引用,印在励志海报上,刷在公司文化墙上,成了某种鸡汤的注脚。

我读到这段话的时候,倒觉得他说的是认真的,因为他后来真的就是这样死的。确诊癌症之后,又撑了八年,其中大部分时间还在工作。斯坦福那篇演讲大概是他对外最直白的一次,但外界理解他这个人,往往就是从那几句话截止的,而他身上最值得细看的那些事,反倒没人说清楚。


传记是一种危险的文体,尤其是讲一个还没死多久的人。艾萨克森的《史蒂夫·乔布斯传》是官方授权传记,乔布斯本人在世时参与了大量访谈,此书却偏偏在他去世后三周发售,时机微妙。乔纳森·艾夫后来公开说,这本书&#;拼凑了一堆过去写的东西,大大突出了乔布斯性格中很局限的一面,把他写成了一个贪婪、自私的人。库克的话更直接,他说这本书&#;完全没有捕捉到乔布斯的本质。这两个人跟乔布斯共事最深,他们的不认同倒未必说明传记写错了,更可能说明那本书捕捉到了某些真实、却又只捕捉到了部分真实,而那部分真实,正好是最容易让外人读完觉得&#;原来如此&#;的那种。


一个人怎么变成了那个样子


乔布斯六七岁时,一个邻家女孩告诉他,他是被收养的,亲生父母不要他了。他当时大哭,跑回家。养父母告诉他,他是被&#;专门挑选&#;的。这两件事,被遗弃和被选择,在他的心里同时成立,他一辈子都没把这个悖论解开,也许正因为没解开,才有了后来的某种爆发力。研究他的心理学家和传记作者后来大量分析这段经历,认为他身上那股无法克制的控制欲,追根溯源是对&#;失控&#;的恐惧,他试图用掌控每一件自己造出来的东西,来对抗那个从出生第一天就压着他的、关于被遗弃的根本焦虑。


这种分析听起来有点太整齐,但有一件事确实支撑它:乔布斯对电路板背面的执念。Mac机箱内部的电路板,用户永远看不到的那一面,他坚持要做得好看,当有工程师说&#;背面没人看到,何必&#;,他的回答是,他们自己知道。这和他养父保罗教他的一句话几乎一模一样:即使背靠墙的板子,也要用好木材。


他青年时候去印度游历了七个月,回来时剃了光头,终生保持禅修习惯。禅宗教他信赖直觉,后来他把这件事说得很彻底:&#;我观察到印度村民运用直觉,而不是运用思维。直觉是非常强大的,比智识更强大。&#;这句话被他的崇拜者反复引用,但我觉得这里有个地方讲得不够清楚,他所说的&#;直觉&#;,不是单纯的感性冲动,而是一种在大量信息和深度思考之后、让理性退位、让更深层的判断浮上来的东西。

他并不排斥了解用户,他只是不用问卷,而是用另一种方式。拿着《玩具总动员》的未完成版邀请记者带孩子到家里来看,自己躲在旁边观察孩子最真实的反应。这跟他说的&#;我们做消费者在梦到之前不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&#;,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面,他只是把调研这件事做得更像直觉,而不是更像问卷。


这种信赖直觉的方式,最直接体现在他回归苹果的第一个大动作上。年,他回来时苹果已经濒临破产,管理层给他的材料里有几十个在研项目,他花了很短的时间,在白板上画了一个田字格,横轴是&#;消费者/专业人士&#;,纵轴是&#;台式机/便携机&#;,然后宣布砍掉田字格以外的所有产品。工程师们当场失色,有人流泪,有人愤怒离职。第二年iMac上市,再隔三年,iPod出来了。他没有用市场调研来决定留什么,用的是那个田字格,而田字格的背后是他对用户要什么的直觉判断。


现实可以被扭曲,但重力不能


&#;现实扭曲力场&#;这个说法是苹果工程师发明的,用来描述乔布斯有一种让人觉得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的能力,他告诉工程师,你必须把Mac的启动时间缩短十秒,工程师说做不到。他说如果一个人每天多开机一次,一年下来会损失多少分钟的生命,这台机器会被几百万人使用,那合起来是多少条生命的代价。工程师回去之后,真的缩短了二十八秒。这种能力的机制,大概是把现实问题转化成了意义问题,让对方在&#;这件事技术上难不难&#;和&#;这件事重不重要&#;之间,选择了后者。

但现实扭曲力场也有它不能扭曲的东西。乔布斯年确诊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,这是一种相对罕见的胰腺癌变体,比常见的胰腺腺癌预后好得多,他确诊后推迟了九个月才手术。后来流行的说法是,他因为迷信饮食疗法而耽误了治疗,性格导致死亡。这个叙事太整齐,人们太喜欢了,把它当事实用。


但具体情况是,他那九个月里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咨询肿瘤专家,手术本身的必要时机在当时医学界也存在争议,大手术的恐惧和他手头正在推进的产品也都是延迟因素。他后来活了到年,距确诊是整整八年,而那种癌症的五年存活率约为%,他活到的时间,超过了那个概率给他的期望值。他最终没有扭过去,但他的病例也没有支持那个&#;性格杀死了他&#;的结论。


乔布斯对他人的苛刻,是有实据的,这一点不必为他辩护。他在早年管理苹果时以公开羞辱员工著称,情绪化,反复无常,曾把做出好东西的工程师说成垃圾,又把做出一般东西的人捧到天上,下周再踩回去,搞得团队无所适从。他对自己第一个女儿丽莎的处置方式,在他三十岁之前是真实的遗弃,他否认父女关系,甚至在法庭上声称自己不育。彼时他已是百万富翁,以此来逃避抚养费。后来他接受了这个事实,从丽莎六岁起开始参与她的生活,青少年时期让她搬来同住,但早年那段是板上钉钉的记录,说他&#;并非不认女儿&#;是对历史的修正,两件事都是真的,只是发生在不同的年份。


他造的东西,剩下来的是什么


我觉得理解乔布斯有一个问题是比较关键的,他到底是一个技术人,还是一个人文人,这两个身份在他身上的配比是什么。他的答案倒是说得很清楚,他在发布iPad的时候,在舞台上亮出了一块路牌的图片,上面写的是&#;技术&#;和&#;人文&#;两条街道的交汇处,然后说,苹果一直站在这个路口。这个说法后来变成了苹果营销的标配,但它描述的那件事是真的,乔布斯的产品哲学,确实是这两件事叠在一起的产物。他懂足够多的工程,知道什么能做、什么做不到,同时又能从普通用户的感受出发,问一件东西用起来是什么感觉。


iMac G3在年发布的时候,苹果已经快死了,这台机子在技术上的突破倒不是最关键的,更关键的是,它第一次把电脑做成了,你会想把它放在家里显眼位置的东西。那个&#;邦迪蓝&#;的半透明蛋形外壳、内置的提手、开箱就能接上网的设计,把电脑在家庭空间里的身份改了,性能的提升倒是其次。在这台机子之前,电脑是工具,是必须有但不会展示的东西;之后,它可以是家具,可以是你愿意让客人看到的物件。这一步的跨越,在当时没有人预想到,发布后两年,iMac G3卖出了五百万台,同期涌现出大批模仿其半透明彩色外壳的其他电子产品,说明乔布斯判断到了一种当时市场上还没被言说出来的需求。


iPod在年发布,乔布斯从口袋里掏出来,说&#;把一千首歌放进你的口袋&#;,这句话胜在它描述的是一种感受:充裕感,出门时知道自己口袋里有整个音乐库的那种感觉,而不是在背规格参数。当时市面上已经有MP3播放器,技术上做到&#;一千首歌&#;并不是只有苹果能做。但乔布斯把这件事的定义权,从规格参数那边拉回了人的感受这边,一千首歌是一种充裕感,是你出门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口袋里有整个音乐库的那种感觉。这个框架之后,iTunes Store在年上线,用美元一首的单曲定价改变了整个音乐行业的收费逻辑,把盗版横行的市场硬生生拉出了一个合法的商业模式。这件事是乔布斯少数几次真正改变了一个行业规则(之一)。


iPhone在年发布的时候,乔布斯在台上说,苹果要重新发明电话。他展示了一个没有物理键盘、只有一块触摸屏的东西,说这个虚拟键盘比任何实体键盘都聪明,因为它可以根据你在干什么变成不同的样子。当时诺基亚的CEO说一款产品撼动不了诺基亚,这话在功能机的逻辑里完全说得通。他大概没意识到,站在台上的那个人根本不把iPhone当作一台手机,他把它当作一台随身计算机。这个定义的差异决定了两家公司后来的命运,诺基亚在手机赛道上没有输,它输在误判了赛道本身。


乔布斯年去世,三年后,他的养子里德·乔布斯在一篇文章里写到,他父亲晚年一件很重要的事,是认真地对待他们几个孩子,花时间谈话,一起散步,讨论想法和书。这个描述和公众印象里那个不停羞辱员工的人,构成了一种张力,两件事大概都是真的,只是分属不同时期、不同关系。人是会变的,这话说起来很平,但放在乔布斯身上,我觉得还是有点分量,他在生命的最后十年里造出了iPhone和iPad,同时也在做另一件事,就是慢慢地把自己身上那些最生硬的地方,打磨得稍微圆润了一些。

他去世当天,苹果官网把主页换成了一张他的黑白照片,什么文字都没有,只有他的名字和生卒年份。Jony Ive后来在悼文里说,他们失去的是&#;对我们时代定义性的创造天才&#;。一个在半个世纪里改变了个人电脑、音乐行业、手机行业,顺手还参与了动画电影行业的人,还真不太容易找到。


他不是全能的,他的聪明更像是某种精准的偏执,知道自己想要什么,知道怎么让别人也相信那件事值得,然后把它做出来,做到手感对了为止。

原文链接:,转发请注明来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