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观点分为四个部分。
1,本原——原因论。亚里士多德把世界的本原看成一切事物的载体,并且认为,一切事物的生成和存在都有原因,包括质料因、形式因、动力因和目的因。亚里士多德称之为“四因说”。
2,运动论。亚里士多德认为“事物由潜能变为现实”就是运动的本质。运动的条件是时间和地点:没有时间我们就无法观察事物的运动,没有地点运动就没有基础。
3,存在——实体论。亚里士多德认为,“存在”是唯一的实体,“实体,在最严格、最原始、最根本的意义上说,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,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。”
4,灵魂学说。亚里士多德认为,灵魂既不是的米克利特说的“原子”,也不是柏拉图说的“理念”,更不是毕达哥拉斯说的“数”。灵魂是真实的实体,是事物内在的形式和本质。灵魂是有等级的,最低级的是植物灵魂,中间的是动物灵魂,最高级的是人类灵魂或理智。理智就是灵魂用来思维和判断事物的根据。
四因说,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有四种,即形式因、目的因、质料因和动力因。
首先,“质料因”即“事物所由产生的,并在事物内部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”
其次,“动力因”即“那个使被动者运动的事物,引起变化者变化的事物”
再次,“形式因”即事物的“原型亦即表达出本质的定义”,
最后,“目的因”即事物“最善的终结",
后三者常常可以合而为一,因为形式和目的是统一的,而运动变化的根源又和这两者是同种的”。
